第32章 年吉林持枪袭击派出所和检察院干部案(2/5)
03厂机修车工王小勇查看后说,这支射钉枪的把机口是他用氧焊切割的。
民警当场将其抓到刑警大队进行突审,经过连续4天的审理,王小勇最终供出:是本厂工人李某冬让他割的一道小口。
李某冬正好1.7米,很符合嫌疑人的身高体型,时年23岁。
经过进一步调查,案发当天,李某冬有充分的作案时间,因为那天他没有来上班。
不过厂长反映,这个人平时没有什么劣迹,就是有点懒惰,常旷工。
因为此案一个月还没有结果,而且上面不停地加压,要尽快破案,所以,当晚8点钟,李某冬被抓进刑警大队后,审讯人员立即对其运用大记忆恢复术。
如今,警方审讯要文明得多,不过在90年代,审讯人员想尽快破案,时不时会用“多种方式”审。
开始李某冬一直声称:他和他哥李某峰案发时段一直在家,没有出去过,他没杀过人。
刑警见他死不认账,继续“多种方式”审,估计李晓某冬实在是扛不住了,第二天晚上11点,终于“承认”这案子是他做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同伙是谁?”审讯人员见他只承认自己,不说出同伙,继续“多种方式”审,3个小时过去,李某冬又“供出”:同伙是他哥哥李某峰。
不言而喻,李晓某峰旋即被五花大绑,带入审讯室。
令警察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李某峰真是金钢之身,他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我没有杀过人,我没有摸过射钉枪。
上面知道审讯结果后,觉得很奇怪,李晓某冬既然已经交代是他杀了人,也明知道杀人是死罪无疑,又为什么不说出那只被抢的54手枪的下落?他有这个必要隐瞒吗?
而且李某峰死咬没有杀过人,很显然,领导一看就知道审讯人员用了“多种方式”。
于是,领导又亲自查看王小勇的证词,发现他前后几次供词自相矛盾,领导据此判断,很可能王小勇是故意陷害李某冬或者言不由衷所致。
于是,上面指派公安局和检察院的主要领导亲自到看守所审问李某冬,想探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满脸伤痕的李某冬一见到这两位领导,就拼命地说这案子是自己做的,希望得到宽大,并反复说自己不会翻供。
因为两位主要领导,现场亲自提审李某冬,并没有看见叫屈喊冤的情况,也就将李某冬认定为凶手,至于枪支现在在哪?他们也没有多想,慢慢查吧。
事后得知,李某冬在见两位主要领导之前,已经被反复“教”会咋说,如果“胡说八道”,领导走后有他好瞧的。
自然,李某冬知道其中的厉害。
搞笑的是,正当警方高调宣布案件侦破之后不久,而案件的真凶依然逍遥法外,继续在疯狂作案。
【袭击派出所,抢走枪支】
1991年9月17日,吉林市发生了持枪杀害出租车司机白某,由于当时歹徒捡走了弹壳,警方只能根据弹孔推测是54手枪所杀,但无法确定是常某义的那把。
一周后,即9月25日,吉林市参茸加工厂发生了2个值班人员被杀死,现金被劫一空,不过这次罪犯现场留下了的指纹。
10天后,即10月5日,两名歹徒竟然胆大包天地持枪袭击了吉林市沙河子派出所副所长等人。
案发经过是这样的:5日当晚,沙河子派出所副所长祝某强和一名40岁的治安员在值夜班,这名治安员将孩子也带过来了,因为当晚其妻子要上夜班。
其他民警有外勤任务,所里就这两个大人一个小孩。
当晚10时许,治安员带着孩子去休息了,祝副所长一人在值班室值班。
此时,外面有两个黑影正从窗口向里窥视,发现里面仅有一名干警,其中一个歹徒随即掏出一把手枪,朝祝射击,祝某强被击中头部当场身亡。
治安员从睡梦中惊醒感觉不妙,立即起身跑向走